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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印发《建投集团第十四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各企业: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第十四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国资安全〔2017〕24号)精神,现将《建投集团第十四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0日

 

 

 

 

 

 

建投集团第十四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建投集团及所属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巩固安全生产基础,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第十四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自3月1日至3月31日在所属企业范围内开展第十四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所属各企业。

二、总体要求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全面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含职业健康,下同),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深入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隐患排除月”活动的领导,建投集团成立“隐患排查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晓东

副组长:赵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瑞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所属企业同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建投集团所属各企业。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组织全员对本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规程以及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各环节的隐患排查,定期查找可能出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及时整改,排查治理情况要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报告,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二)建投集团。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企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加强领导。

各企业要提高对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认识,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领导机构,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投集团将对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考核,对未完成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的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和认识隐患排查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营造全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力的企业,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三)抓住重点,狠抓落实。

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要确保人力、物力落实到位,全面分析企业各类风险隐患点,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同时,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由表及里、触类旁通,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投集团将对企业隐患排查月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创新方法,学习经验。

吸收借鉴先发地区经验,鼓励利用中介机构专业技术力量协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和专业能力不强的短板,不断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请各企业于3月17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月实施方案;4月2日前,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所有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将一般隐患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附件3)和隐患排查月工作总结报建投集团产权部。每月20日前报送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附件1-2),重大隐患随时报送,实现隐患信息统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附件:

1.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2.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表

3.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月报表

4.2017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细则(县、市、开发区和行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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